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蘇海事局行政許可網上辦理暫行規定
單位
(個人、船舶)
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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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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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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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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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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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網上辦理類別
通航 □ 船舶□ 危防□ 船員□ 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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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承諾:
1、已熟悉《江蘇海事局行政許可網上辦理暫行規定》的內容,并遵守其相關要求;
2、本單位對注冊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對于因注冊信息原因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本單位/本人/本船舶承擔;
3、本單位/本人/本船舶對通過該用戶帳號申報數據的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在線填寫的信息和文檔與簽字、蓋章的紙質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單位/本人/本船舶對該用戶賬號申報的數據負責,網上申報過程中如有欺騙、隱瞞、疏忽等行為,并因此產生的損失和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本單位/本人/本船舶承擔;
5、認可海事管理機構在線出具的相關文書、證件與加蓋印章的文書、證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在網上辦理的過程中,本單位/本人/本船舶如有違法、侵權或其他不正當行為的,本單位/本人/本船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造成海事管理機構或第三人損失的,由本單位/本人/本船舶賠償;
7、依法繳納與所辦業務有關的費、稅;
8、本單位/本人/本船舶遵守江蘇海事局網上辦理平臺申報軟件的各項使用規定。
單位(個人)負責人:
申報單位簽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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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海事管理機構意見:
經辦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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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海事局意見:
經辦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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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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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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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份)**(順序碼)(與登記表中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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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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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 人 信 息 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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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一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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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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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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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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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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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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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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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屬 單 位 信 息 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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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全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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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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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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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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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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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郵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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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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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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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航 □ 船舶□ 危防□ 船員□ 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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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誠信承諾
本人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技術標準和國際公約的規定,如實申報,接受海事部門的監管。如違反上述承諾,本人愿意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責任。
特此承諾。
承諾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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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機構簽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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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案意見:
備案號:
經辦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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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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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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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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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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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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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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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辦理類別
通航 □ 船舶□ 危防□ 船員□ 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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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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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員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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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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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員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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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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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分(初始總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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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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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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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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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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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分項目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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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分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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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違法、違規行為,不配合海事管理機構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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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扣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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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違法、違規行為調查處理后,未按要求進行整改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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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扣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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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單位在主管機關組織的抽查、專項檢查中被發現有違法違紀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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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扣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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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申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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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扣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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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未能善保管網上電子身份標識的用戶名和密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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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扣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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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用他人或公司網上申報賬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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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扣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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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海事機構審批,擅自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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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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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單位申請與本單位無關或者非單位代理的海事行政許可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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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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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單位網上申報后,紙質材料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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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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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質申報信息及材料與網上申報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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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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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單位未按要求提交規范、完整、有效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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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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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單位備案資料和申報人員發生變化時,未按要求向海事管理機構辦理變更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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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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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已通過審核但是相關情況發生變化未按要求報告海事管理機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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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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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規定時限內申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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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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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提交網上申報申請,但申請計劃取消,未按要求說明情況并提出取消申請,自行中斷已申報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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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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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書填寫有誤或漏填,影響申報信息的正確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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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項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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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單位配備專職申辦員,且年度內未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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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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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他人或單位違反信譽記分辦法,經查核屬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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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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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單位組織申辦員參加主管機關的有關培訓和知識更新,熟悉相關法規,通過培訓考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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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申辦員/次加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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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管機關調查處理行政審批申辦業務過程中,提供主管機關尚未掌握的資料或信息,為配合主管機關調查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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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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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業務由專職申辦員辦理,且提交材料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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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20份(船員類每200份)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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