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據教育部規定,安排跨省(區、市)招生的本科高校,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可以預留少量計劃,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預留計劃不得超過1%……
安排跨省招生的高校,預留計劃不能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近日,教育部公布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今年高考時間仍安排在6月7日、8日和9日三天。
根據教育部規定,安排跨省(區、市)招生的本科高校,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可以預留少量計劃,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預留計劃不得超過本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凡有預留計劃的高校,須將預留計劃數報其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后報教育部備案。
新的招生規定中明確高校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應與本校在同一地區招生的其他專業安排在同一批次錄取。由于2008年我省曾實行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與所屬高校其他專業在同一批次錄取,但由于中外合作專業錄取分數線較低,很多高校沒有錄取,因此2009年我省將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統一調整到了本科三批錄取,但至于今年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安排在哪個批次錄取,還需省招考院最終確定,但教育部規定,如果高校被安排的錄取批次與上一年度有變化的,省招考院應事先與高校協商一致后,再向社會公布。
另外,未經教育部批準,高校不得擅自規定男女生錄取比例,不得對報考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的考生作統考外語語種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