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江蘇省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
招生工作意見》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招生委員會,各市、縣(市、區)教育局,各有關高校: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江蘇省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意見》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從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促進社會公平、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極端重要性,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危機意識,本著對國家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切實加強對高考工作的組織領導,按照有利于科學選拔人才、促進學生健康發展、促進社會公平的原則,以確保高考絕對安全和提高考試工作質量為重點,認真細致地做好報名、命題、考試、評卷、志愿填報和錄取等各個環節的工作,確保2013年高校招生工作平穩順利地完成。
附件:江蘇省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意見
江蘇省招委會 江蘇省教育廳
201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