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教職〔2009〕53號
關于開展全省職業教育專業結構
與產業結構吻合度調研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發改委: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職業教育健康持續發展,優化職業教育專業結構,增強職業教育服務地方做貢獻的能力,經研究決定,結合第三批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開展全省職業教育專業結構與產業結構吻合度調研,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研目的
廣泛深入開展專業結構與產業結構吻合度調研,旨在掌握職業教育專業結構與區域產業結構的現狀,剖析專業結構與產業結構不相適應的問題及存在原因,提出優化和調整專業結構、加強專業建設的具體意見和措施,促進職業教育更好地服務地方做貢獻。
二、調研方法和原則
調研由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會同發展改革、人力資源等部門共同組織,爭取各相關部門、行業、企業的支持,組織區域內職業學校共同參加。
調研堅持實事求是,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摸清情況、找準問題、拿出措施。調研實行點面結合,既全面了解情況,又突出重點,確定重點地區、重點行業(產業)、重點企業進行深入調查和研究。
三、調研內容及成果要求
1、調研區域內經濟社會發展的現狀和趨勢;
2、調研區域內從業人員的結構(年齡分布、行業分布、崗位分布、專業分布、教育背景分布);
3、調研區域內主要產業、支柱產業、特色產業、新興產業發展的情況和趨勢,以及對人才特別是各專業技能型人才需求的規模和要求;
4、調研區域內初中畢業生、新增非農勞動人口、農業勞動人口的數量及其教育需求;
5、調研區域內職業教育現有各專業培養規模和培養能力;
6、研究分析專業結構與產業結構吻合度情況,總結吻合度較好專業建設的經驗,剖析吻合度較差專業建設的主要差距及原因;
7、提出職業教育專業結構優化調整的意見,明確區域各職業學校的專業分工,明確各職業學校增設專業、加強專業及調整專業,確定各職業學校“十二五”期間專業建設特別是重點專業建設的思路和步驟(招生對象、招生規模、師資隊伍建設、教學設施建設、實訓基地建設、校企合作等)。
四、調研進度安排
1、2010年1月底前,各市、縣(市、區)建立調研工作機構,制定調研工作方案。
2、2010年2月—4月,組織開展調研,形成市、縣調研報告初稿。
3、2010年4月底前,各市、縣教育局組織專家對學校調研報告及本地職業教育調研報告進行會審修改。
4、2010年5月底前,各市教育局匯總所屬縣(市、區)調研報告,形成全市調研報告。各市教育局于5月31日前將市調研報告、所屬各縣(市、區)調研報告一并寄至我廳職社處,同時發電子郵件至mawq@ec.js.edu.cn。
5、2010年6月底前,省教育廳研究制定《關于調整優化中等職業教育專業結構的意見》。
五、調研需要注意的幾個問題
1、重點關注面向“三農”的職業教育。“三農”問題是黨和國家工作的重點,是職業教育重要的服務面向。調研中,各地要重點關注農村職業教育、農業職業教育、農民(農民工)職業教育,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促進和保證“三農”職業教育的發展,提高職業教育全面服務“三農”的能力和水平。
2、堅持學歷教育與非學歷培訓并舉。要豐富和拓展職業學校功能,統籌學歷教育與技能培訓協調發展,針對不同特點、不同需求的人群,開展不同形式的職業教育,大力發展中等職業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全面提高勞動者素質,有針對性培養高技能人才。
3、在服務區域上,正確處理區域內、外的關系。調研中,要根據各地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重點做好區域內人口(含流動人口)接受職業教育的工作,重點滿足區域內經濟社會發展對技能型人才的需要,積極面向區域外培養培訓職業技能人才,擴大東西部合作招生,認真做好畢業生區域外轉移就業,積極深化區域外的校企合作。
4、在服務效益上,正確處理當前需求與長遠穩定需求的關系。既要積極主動地適應當地經濟社會對職業技能人才的迫切需求,又要注意到專業設置與建設的周期性、穩定性特點。遵循教育與經濟社會發展的相互作用的規律。
六、加強調研工作的組織領導
開展職業教育專業結構與產業結構吻合度調研,是中等職業學校及中小學深入學習貫徹科學發展觀的重要內容,是職業教育提升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與水平的基礎工作。各地、各職業學校要充分認識其重要意義,調配骨干力量,深入組織調研,全面準確地掌握相關數據和情況,理清發展思路,形成發展共識。調研工作要主動向地方黨委、政府、人大、政協和有關部門匯報,積極爭取領導和支持,各市教育局要加強對縣(市、區)調研工作的過程指導,確保調研工作取得成效。各地、各職業學校要充分應用好調研成果,按照調研提出的方案和部署,推進專業結構調整,深化專業建設,增強職業教育服務地方經濟建設的能力,提高職業教育科學發展的水平。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