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實施辦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舉辦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中國教育機構應當于每年3月底前向審批機關提交辦學報告并在學校網站進行為期一周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因此特向宣傳部申請,對《南京航空航天大學與與英國倫敦城市大學合作舉辦自動化專業本科教育項目》、《南京航空航天大學與澳大利亞皇家墨爾本理工大學合作舉辦交通運輸專業本科教育項目》兩個合作辦學項目予以公示。